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系统工程”推行工作的通知》、《道路运输汽车动态监督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等文件需要,用于公路营运的半挂牵引汽车及重型载货汽车(总水平为12吨及以上的一般货运汽车)。
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申请核发《道路运输证》及资格审验时需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汽车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及各级政府监管平台。凡未按规定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的,或者已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但未能在我省联网联控系统正常显示的汽车,在参加2020年年度审验时,《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一律不予通过并不予换发IC卡。